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工程面积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法:双方商定采拿下列第|||||||||||| 种承包方法: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清 (3)其它约定方法,见附件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1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子,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子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手段,为承包人进场做好筹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可以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需要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水平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根据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第三条、关于工期
1.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 年|||||||||||| 月||||||||||||日,竣工日期|||||||| 年|||||||| 月 |||||||| 日。
2.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缘由(物料提供不准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缘由致使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 由于如下原因影响而致使不可以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干扰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赞同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是什么原因导致工程延误,第三方原因包含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赞同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使用而致使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赞同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
第四条、关于材料提供和保管
1. 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施,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商品,还需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规范和设计的需要。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施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公告他们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 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施,如不符水平需要或规格有差异的,他们有权需要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导致的成本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 材料和设施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方法不对导致的非必须的浪费、损毁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五条、关于水平和验收
1. 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国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2001)为水平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方双方应准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 因为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职员或第三方职员进行施工所致使的工程水平,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成本由甲方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公告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公告后7 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 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能先行用。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8万: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其他支付方法:|||||||||||||||||||||| 。
2.进行结算:
(1)工程初步价格,本工程初步预算总价款为 87693 元,(2)单价不变,按实质数目计算。 a. 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不扣除门窗)+顶面面积+半吊部分面积*2;
b. 瓷砖面积为:实质面积,不扣除(门,窗)砌红砖墙为:实质面积,不扣除{门,窗} c 水电是按买房的建筑面积算
d. 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质面积(平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0.,平米按0.5平米计算,超出0.5平米的按1平米计算
(3)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越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成本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1. 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实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50%、项目完工50%的方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50%,则甲方应按实质比率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或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7 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赞同根据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根据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预算文件(表)是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赞同外,不能随便添加、更改、删除。本合同包括,敲打,水电,泥水,木作,涂料,油漆,在双方签订合同,确认项目将来,如甲方要解出其中一项目,甲方要支付已方此项目总金额的20%违约金。
第八条、责任与罚则
1. 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别的人事包含甲方均不能无理干预。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是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拖延,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的1% 的违约金。
3. 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是什么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导致的人工费损失。
4. 甲方不可以根据前述约按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根据工程款的1%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 没有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导致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 因一方缘由,导致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准时公告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他们相应的经济损失。
7. 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准时采取手段防止损失扩大,并或有关状况公告甲方。不然,应当对导致的损失扩大多数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双方如对合同的实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公司(盖章或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现场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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